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旬阳市人民医院净化机组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旬阳市人民医院净化机组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8      浏览量:2297

旬阳市人民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市人民医院净化机组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净化机组维保服务

、采购人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内容和要求:旬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日间手术室、产房、微生物实验室净化机组维保服务(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四、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8000.00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六、采购文件:

       1、取时间及地点:  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每天08: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旬阳市人民医院院办室。

七、报名地点:旬阳市人民医院采购办(门诊楼12楼院办室)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15399156222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34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3414:00(北京时间

      3、地   点:旬阳市人民医院采购办(门诊楼12楼院办室)

 

 

                            旬阳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

上一篇:旬阳市人民医院停车场及卒中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下一篇:旬阳市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消防设施操作服务采购结果公示